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我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享受资助政策,根据湖南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的通知》(湘助学[2019]11号)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调查摸底
各二级学院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七类情况的学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澄清底子,并全部纳入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避免出现遗漏现象。今后校资助中心对这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各二级学院每学期都要对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更新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报校资助中心。
二、明确重点资助对象
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要把建档立卡等七类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要求,首先要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原则上也要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二级学院要重点针对本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学生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和解读,指导他们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申请资助。
四、准确统计信息
本次调查摸底是全面准确掌握我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做好教育扶贫和精准资助工作的基础,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要求认真填写“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做到不误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确保填报数据真实、信息准确。
五、及时上报材料
5月10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附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档及按照附件顺序整理好的学生七类情况材料送至二办公楼106室,电子档发送至校资助中心邮箱xgczzh@163.com,联系人:向洁,1850739****。
附件: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19日
附件: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