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邵阳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1、各班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 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30号)、《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邵院政字(邵院政字[2021] 59号)等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落实
2、各班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动态调整的重要意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
3、本次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根据学生家庭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数据库进行调整、复核,并保存相关佐证材料和工作记录;二是严格遵照认定标准,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无一遗漏。
各班按程序调整后,需要上交以下材料:
1、附件1:《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注意:填写此表对象为:此前未认定,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复核调整后的学生和此前已认定,因家庭遭受突发事件需从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数据库调整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数据库里的学生。此表一式两份(有需要提供相关作证材料的,附在申请表后面)
2、附件2:《2022年秋季学期邵阳学院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统计表(不含新生)》电子版;
注意:此前未认定,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复核调整后的学生应在备注栏里填写“新增入库”。(贫困原因要写具体)
3、附件3:《2022年秋季学期邵阳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统计表(不含新生)》电子版;
按照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A.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B.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C.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D.属于残联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E.属于工会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F.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G.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H.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注意:此前未认定,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复核调整后的学生应在备注栏里填写“新增入库”;因近一年内家庭遭受突发事件(如遭受自然灾害较严重的特殊困难学生等)需从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数据库调整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数据库里的学生应备注“普困转特困”。(贫困原因要写具体)
4、附件4:《邵阳学院文学院2021-2022学年贫困生库评定班级责任状》纸质版。
注意:各班打印责任状,手写签字上交。
以上材料请各班于6月9日前报办公楼505室,电子文档发送69488071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班级名称+2022年秋季学期家困生库(不含新生)”。
文学院
202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