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思考乐助学金”由“深圳市思考乐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旨在鼓励师范与兼招类的学生德才并进、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校企交流,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经与“深圳市思考乐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充分协商沟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思考乐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资助名额40个,每个名额助学金为5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 资助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思考乐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籍普通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师范与兼招类专业本、专科学生(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学生优先)。具体面向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专业,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专业,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专业,城乡建设学院地理科学专业,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历史学专业,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舞蹈学专业,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进行评选。评选名额按照以上专业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学校招生专业若发生变化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任何处分影响;
3.诚实守信,为人正直,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教育事业、有教育情怀,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身心健康,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
6.评审年度内没有获得其他助学金。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六条 评审程序
1.学校制定方案、发放评审通知;
2.二级学院按申请条件组织学生申报,如实填报《邵阳学院“思考乐助学金”申请表》,提交成绩单相关材料;
3.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并将推荐参评名单在本学院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二级学院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
5.对拟资助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作出资助决定并发文;
6..资助金资助年限为一年,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分两次发放助学金,每次发放2500元。
第四章 表彰与监督
第七条 每年十二月学校举行“思考乐助学金”颁发仪式。
第八条 获资助学生应切实履行以下义务:
1.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2.提交学年总结(含学习情况、个人情况总结及获资助感言)。
第九条 学生在受资助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受资助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申请资助材料造假,与评审资格、依据不符合者;
3.生活不节俭,利用助学金请客吃饭等不正当消费者;
4.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者。
第十条 对被终止的受资助者,视终止原因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不再发放后续资助金。结余资助金转入下一学年使用。对弄虚作假者取消以后各学年的参评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行,由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思考乐奖学金申报表.docx